当前位置: 首页 > 专栏

发布公告!延续至2027年底

发布时间:2023-08-02 22:09:48 来源:今曰闵行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

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,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:


(资料图)

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二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三、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特此公告。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2023年8月1日

图文:中国政府网

转录编辑:方佳璐

转载请注明来自今日闵行官方微信

特别提醒:

如果您不想错过“今日闵行”,记得“星标”,并多点“赞”和“在看”,这样,每天新文章推送,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号列表里啦:)

关键词: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太平洋艺术网 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豫ICP备2022016495号-17   联系邮箱:93 96 74 66 9@qq.com